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2-05-1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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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经常性评聘的有关规定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55号)的要求,为确保2022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集团实际,现将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工集团”)2022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时间

(一)申报范围

1.集团所属各单位直接从事煤化工(煤炭、化工两大系列)科研、设计、开发、生产、加工、产品检验等系列工程技术人员的工程师任职资格。

2.我省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无机化工、有机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分析的科研、设计、开发、生产、加工、产品检验等工程技术人员的中、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3.根据贯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通道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相应等级的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时间

1.中级职称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20日;

2.化工工程高级职称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20日;

3.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工作日受理。

(三)评审时间

1.中级职称评审时间:2022年8月;

2.化工高级职称评审时间:2022年10月。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4。

(二)破格申报条件

学历或履职年限达不到正常申报条件,但业绩贡献突出,履现职期间取得的工程技术成果达到有关规定的破格申报评审条件,并经2名本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在职在岗,具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知名同行专家推荐(模板见附件5),可不受学历、履职年限限制,按特殊人才进行申报。

(三)“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条件

云南省怒江、迪庆州和6个挂牌督战县职称评定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怒江、迪庆州和6个挂牌督战县2020年度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78号)有关规定办理。

(四)变更职称系列申报条件

因工作变动及专业技术岗位调整,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职称系列(专业)与原取得的中、高级职称系列(专业)不一致的,从事现工程技术岗位满一年以上并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具备中、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的,可申报转评职称系列(专业)。原取得的中、高级职称以后的相关相近业绩成果,可作为转评中、高级工程师的业绩参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须贴照片,表格必须双面填写或打印,表格的最后一页内容即“表十七”要排版在封底上,封底不得为空白纸,须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不得涂改。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的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基层单位意见必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

2.有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等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一份,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的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所获表彰、专利、论文及著作等。

在非公经济单位工作的(一年以上),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劳动保障部门鉴定过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持原件复审后退回原件。

4.集团以外的单位申报中级职称的需提交委托评审函1份;非云南省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须由中央驻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所在地区的省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一份。

5.《任职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各1份。

6.申报人员,需提供申报人本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姓名”;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除提供电子照片外,需同时提交小一寸纸质照片一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专业名称。

7.申报高级职称需提交《202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并附由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YPPMS5.0)生成的DBF电子文档一份(软件可从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网址://www.ynhrss.gov.cn/),以“单位+姓名”命名(此数据是评审及最终打印证书的重要数据,请认真核对后报送)。

8.申报高职评审材料前要进行公示,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二)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将评审材料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2.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统一以召开评审会议当月为截止时间。

四、证书领取及材料清退要求

(一)证书领取

1.高级职称证书:省属国有企业由煤化集团统一发放,非公经济组织证书由各州市人社局发放,评审通过人员请与主管部门或州市人社局联系领证事宜;

2.中级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请于清退材料时,由所属单位负责职称工作经办人员到煤化集团党委工作与人力资源部领取。

(二)材料清退

材料清退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届时请到煤化集团党委工作与人力资源部办理。

材料受理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907办公室。

联系人:李凤珍,电话:0871-65115560。

 

附件: 1.送评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袋封面)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名册

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

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5.化工工程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推荐函

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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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

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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