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3-05-25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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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所属各单位、总部各部室,省内各相关化工企业:
根据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经常性评聘的有关规定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38号)的要求,为确保2023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工集团”)实际情况,现将煤化工集团2023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时间
(一)申报范围
1.云南省煤炭产业(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直接从事煤化工(煤炭、化工两大系列)科研、设计、开发、生产、加工、产品检验等系列工程技术人员的工程师任职资格。
2.我省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无机化工、有机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分析的科研、设计、开发、生产、加工、产品检验等工程技术人员的中、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3.根据贯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通道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相应等级的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时间
1.中级职称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6月10日—2023年6月25日;
2.化工工程高级职称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20日;
3.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工作日受理。
(三)评审时间
1.中级职称评审时间:2023年8月;
2.化工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时间:2023年10月。
二、申报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14号)(详见附件3)有关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须贴照片,表格必须双面填写或打印,表格的最后一页内容即“表十七”要排版在封底上,封底不得为空白纸,须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不得涂改。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的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基层单位意见必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
2.有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等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一份,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的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所获表彰、专利、论文及著作等。
在非公经济单位工作的(一年以上),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劳动保障部门鉴定过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持原件复审后退回原件。
4.煤化集团以外的单位申报中级职称的需提交委托评审函1份;非云南省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须由中央驻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所在地区的省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一份。
5.《2023年度任职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各1份(请根据示例,表中有下拉选项的在下拉选项中选取,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6.电子照片1份,要求:蓝底1寸电子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为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 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 jpg 格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
7.2023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得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8.申报评审材料前要进行公示,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9.所有申报材料请按送评材料一览表上的顺序进行扫描形成PDF电子文档,扫描件以单位+姓名+申报专业来命名(如:XX单位张三申报化工工艺工程师)。
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二)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将评审材料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2.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 2023年12月31日。
四、证书领取及材料清退要求
(一)证书领取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2023年评审通过取得的中、高级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rss.yn.gov.cn/zjg1/)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二)材料清退
材料清退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月31日,届时请到煤化集团党委工作与人力资源部办理。
材料受理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907办公室。
联系人:李凤珍,电话:0871-65115560。
附件:1.送评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袋封面)
2.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名册
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
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公示情况说明
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计划的通知附件 (1).zip
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